梧桐嘉树

过激洁癖,只写甜饼

【原耽】猫有九命

【填脑洞,7800字。第一人称练笔。单箭头暗恋。不会取名所以干脆没取。全文没有逻辑。】


我是只猫,是只白猫精。

我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岁,但这副躯体一直保持人的少年样貌;如你所见,我不会任何法术,我连猫与人之间形态转化都无法自控。

由于我不会变老,为了避免旁人生疑,我不得不每隔十几年就在全国各个城市迁徙,然后安居。

目前我住在北平;曾经它还叫做蓟、渔阳、南京、大都和北京。千百年来朝代更替,这座城市的名字换了又换,但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过是个羁旅过客,在大城市的底层觅得一丁点儿犄角旮旯苟且活着。有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只猫,反而像雁。

最近百年的变化实在太快:洋人来了,战争开始了,满清亡了,皇帝没了,新政府成立了,辫子也剪了,学生们走上大街,扯着横幅高呼着什么“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然后又被统统抓起来判罪。

一幕又一幕,走马灯般,我只是安静地呆在这,就免费看了一出又一出的戏。无论悲喜。

现实中的戏多是惨剧,是不能久看的;于是我买了张戏院的票,打算去那里寻得半点慰藉,结果事与愿违,一进去才得知今天上演《桃花扇》。

人们说侯李二人双双入道也是偏安一隅求得片刻欢喜,可这国破家亡,还要这安喜何用呢?

我正原地徘徊犹豫着要不要离开的时候,不巧撞上一人。

他比我高大许多,我不得不抬头瞧他:西装革履,文质彬彬,黑色外套还搭了条乳白色的羊毛围巾,单是挂着不绕起来,更显身材修长。猜是有钱人家留过学的。

而我呢,不过是穿着一件浆洗到褪色的长袍,相形见绌。我认为自己活像一口破旧的烂木棺材,带着千年以来的落后的衰腐的气息,只待有人持铁锹掘黄土就能把我埋葬。

思绪飞闪,我也不明白自己在乱想什么。我还未说话,他倒先开口道歉;即使犯错的是我。

这叫我更不好意思了。

他看着我;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像猫爪挠心窝子一般痒。我甚至在怀疑是不是我的茸耳朵或者长尾巴不合时宜冒了出来,从而引起了他的好奇。

“戏要开始了,再不去就迟了。”他轻声说。

我仿佛大梦初醒,心中有顶大钟咚咚作响,震耳欲聋,催赶着我进去。

慌忙中又与他对视了一眼。

他朝我一笑,我只觉得戏未开场这票价就值了。后来台上咿咿呀呀唱的是什么,都没听进去。


第二次与他相见是在我店里。我是靠给人缝补衣裳过活的。

那晚上没有星星,我快打烊了,突然一个身影钻了进来;我的店小又窄,他一进来,原本有限的空间就更显得拘束。

我粗略打量他一番,发现他的皮鞋和裤脚都沾上了不少泥点,衬衫袖子也脱线了,应该是被用力撕扯过的,就连扣子也少了两颗;狼狈得真不像他。

他唤我帮忙补好,赶时间的,多少钱都应允。

他没认出我。

我没去追问怎么成这副样子,这不关我事;只是接过他脱下来的衬衫,顺手递上一条毯子。

他本是不打算披毯子的,但又觉得赤裸上身不太体面。

我给他搬了个高凳,又为他准备了一盆干净的水来洗脸。

他用帕子擦去脸上的水珠时,反问我为何一直怔怔发呆还不工作。我这才记起有件衣服要去补,赶忙穿针引线,装作若无其事。

他随后问我取了块抹布,浸了水,弯腰擦去那些不该有的泥印子。

我猜他是跟人打架了,像他那样的人,必是不会先出手的,一定是对方太过挑衅。想到这,我就不由自主地暗骂他的对手,虽然这并没有什么用。

付钱的时候,我少收了他一点。其实这对他来说无关紧要。

他离开地很匆忙,大概是不想让家人担心,伪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跟刚才的我一样,可惜我的演技比他差得多。


第三次见面是出乎我意料的。我只是尽一个裁缝本分,他不需要专程向我言谢。

但贪心使我接受了他的邀请。我曾见过窝在贵妇怀里谄媚承欢的波斯猫,我笑它们用自由和尊严去换得微乎其微的宠幸,现在我终于有点明白那些猫的心理。

他带我来到一处庭院,荷塘曲水,小桥碧波,沿廊摆上了许多圆型茶桌,无一例外地都披上了浅色碎花桌布。穿着时尚的男男女女,莺莺燕燕与这座中式园林格格不入;我印象里这座园子都用来观花遛鸟听戏的,现如今都播起了西洋歌剧,就连平日常卖的白菊茶和香瓜子都被换成了咖啡和奶油蛋糕。

可是除了我,不会还有谁去指责他们这样放肆逾规。

猫是独居的,这样的热闹叫我十分不自在。

但我可以忍。

他寻了些客套话,诸如年岁,家乡之类的。

我都答不上来,就撒谎一一哄过去。

他又聊起自己在英国留学的经历:宪法,科学,教堂,白鸽。

我只见过最后一个,可能还是在饭馆里。

他话题一转,忽然问我喜欢什么。

这叫我如何回答呢?活了这么久,我真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

我热爱着长安的胡旋舞,汴梁的第一楼包子,还有北京卢沟桥的一弯瘦月。然而这些他又如何懂?如何信呢?

纠结了很久,我说,我喜欢猫。

喜欢自己总是没有错的。

他一笑,遂于我聊起猫来。

他说的品种我都不懂,更无法想象是什么样子。在我有限的认知里,区分它们的只是毛色和气味。

这些同类,飘洋过海,从一个接受过优秀西式教育的新新青年口中缓缓诉出,我只觉得陌生与隔阂。

他说的我都记在心里,但却激不起任何向往的欲望。

或许我就跟这块古老土地一样,短短百年就妄图翻天覆地,其代价必是满目疮痍。


两个月之后,我们又见了一面,还是在我的店里。其实也是,除了他主动来我这,我没有什么理由或资格去找他。

这次是私语。他坦明了自己的身份,他是共党。

我不明白他为何要把这些事告诉我,明明他可以什么都不用说,我也不曾有过任何怀疑。我不禁想到几年前大街上那些热血沸腾的学生,各个朝气蓬勃,举臂喊着“宁为玉碎,勿为瓦全”,闹得整个北京城沸沸扬扬。

我觉得他在和那些学生做着同样的事,或者说,更加危险。党派之争像个漩涡,一旦吸进去就没有活路。

他说他的身份暴露了,希望借我的店住几日暂避风头。

我没有拒绝。

于是拉他到后院休息;屋顶上的邻家花猫一看来了外人,也不害怕,反而是特意跳下来蹭着他的裤腿绕起弯来。我不曾见过它对我这般亲昵。

我想他大概是某种特殊体质,尤其招猫的喜欢。

我替他整理好了床铺,又做了晚饭。粗茶淡菜,没见几星油水,他也不嫌弃,统统招呼下肚,还笑着夸好吃。

随后我就洗漱睡了,他点灯在桌前写信。今日发生了太多事,我想赶紧把这些都载入梦里,这样哪怕睡着了又都能在脑海里过一遍,像吃糖果子,第一口吃得太快尝不出味儿,第二口细嚼慢咽方知其中香甜。

好梦总是不长。

我是被枪声惊醒的。

伸手一摸枕边,空空如也。

我闻声快跑了过去,那里离我并不远。

街上只有一盏破灯,寂寞地发着微弱的橘光,又只得忽明忽暗地自我娱乐,以免被这一望无尽的黑暗吞没。

凭着猫良好的夜视能力,我看清了他在同人打架;肉搏并不是一个好的预示,我知道他没子弹了。

我突然想拼一把:跳上围墙,沿着墙垣弓身疾走至他们上方,从天而降般朝他对手的脑袋愤力踢出。

他得空脱身,又给对手加了一拳。

我拉着他在漆黑的巷子里狂奔逃命,这一带我很熟悉。

他喘得很急,我这才意识到那颗子弹是打进了他的身体里。

我让他躺好,摸出他腰间别着的一把手枪,翻进了附近一个门诊的院内,一把揪起睡梦中的医生摇醒,枪口抵住他的翼区,压低嗓子呲牙咧嘴地威胁着赶快救人。

医生颤颤巍巍从床上站起,我没空再理他,赶紧跑到门诊门口,拉开一条缝,把伤者小心地拖了进去。

这个蹩脚大夫医术不精,又没有麻药,我只能干着急,靠着把空枪,做着形如强盗的生意。

消毒,取弹,再消毒,缝合。一刀一线就像扎进了我的心里。

我守着他到天明。从来没有像这样期盼过太阳升起。


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后来病情转好回家静养。

这段时间他家雇佣了高价保镖严密监控周围的风吹草动,我还是不放心,又不能时时刻刻呆在他身边,于是吩咐些认识的猫帮我带点消息。

他的母亲还专程访过我的小店。我看着眼前这个泣涕涟涟,枯槁憔悴的中年妇女,又撒了谎。

我知道他没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家人,或许在平常人眼里他不过一个举止得体,前途美好的知识青年。我不懂他为什么要以身试险,他明明可以过着富家少爷的日子安稳一生,而这样的一生是多少人攒多少世的功德也求不来的。

这个问题我到死也没弄明白,就像当时我不在乎自己性命攸关也要收留他一样。我以为那是魔障。

我鼓起勇气,买了把百合去看他。

他家的西式别墅座落在城东,高高的铁门竖立着,在我眼里就像是带花园的监狱。

仆人礼貌地问我是谁。

我却被这一问给愣住了,良久才讪讪答道是大少爷的朋友。

我一直以为隔在我们中间的只是新与旧,原来富与穷才是云泥之别。

忽然觉得站在门外的我才是被关进监牢的囚犯。

我进去了。院落很大,栽满了蔷薇花,房间也很大,实木地板被擦得发亮,靠窗的一角还有一架钢琴在沐浴煦光;又想起他从前窝在我的小店里都伸不开腿的场景,我真替他委屈。

他躺在床上看书,见我来了就朝我笑了笑,说等了我好久。

我轻轻搬了把椅子坐下,说了些祝你早日康复之类的话搪塞着。

他突然凑近身低声问我为何那时我可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带他奔跑且灵巧地避开所有的障碍。

我胡扯道那是因为家贫起夜舍不得点灯,摸黑走惯了。至于他信不信我是没有把握的。

他捧起那束百合,嗅了嗅,又打趣对我说,是不是知道他要结婚了,送花祝他百年好合?

我傻在当场。

他可能没注意到我的变化,接着话题介绍女方,她是市长的千金,也是出过国的,温柔聪慧,通情达理。原本就定好婚,只是自己意外受伤不得不把婚期延后。

意外?我不能接受他的态度。生命岂是儿戏?

那次受伤并不是意外,现在可能会发生,以后也可能会发生,更何况他的身份已经暴露,到现在还能活着已是万幸。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不要太过忧愁,知晓他身份的只是敌部一个小组,那个小组已经早早被铲除,证据也被销毁干净;结了婚他也算是半个政府的人,身后利害关系复杂,想要暗杀他考虑的就多,而且打入敌人高层内部能获取更有价值的情报,是条捷径。

我不敢再听下去,反过来问他,你喜欢她吗?我暗想,若是父母旨意,或许我还有转机。

他说,打小青梅竹马。

话音未落,我只觉得两眼鳏鳏,四肢无力,瘫坐在椅子上,像是被判了死刑。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很忙:测量,选样,绘图,裁剪,缝制,一步一步,每每工作到深夜。

他说请我做新娘的婚装。

我本该拒绝的,一是我手艺不够好,二是出于私心。

可我还是硬着头皮接了这单子;只当那是最后的机会,借着我亲手做的衣裳同他一拜天地。

我请教了街坊里的老师傅,又寻找图样,最后选择了鸳鸯牡丹。他说既然在北平那就办场中式婚礼。

压箱底的那匹是瑞蚨祥的好料子,我本来是存着打算过年给自己缝套喜庆的新衣,结果一直舍不得,现在倒派上用场。

或许这布料就跟草药堂镇店的百年野参一样,一味的供在那不过摆饰;是药就该用来治病,是布就该用来缝衣。

我第六次见他,是他亲自来取做好的嫁衣:金线穿梭,鲜红亮眼,像五月挂缀枝头的石榴花。

我祝他新婚快乐,又给他塞了把花生和干枣。

他的婚礼,我终究没敢去。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常窝在被子里睡觉,关上一扇门就可以与外界隔绝,任凭门外明争暗斗,风云变幻,我自岿然不动。

我告诉自己,他不过是我漫漫生命中的旅者,几十年之后,他会死,而我还在。长痛不如短痛。

猫是独立的。

我必须去接触些新东西,不仅仅因为他,也是为了我自己能在这乱世继续活着。现在的我,呆板落后,冥顽不化,好似拉到琉璃厂就能当作古董出售。

再去学什么洋文是不可能了,至少得会点洋把戏。

我的邻居是在租界一家大酒店工作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他称自己是西点师。他下班后偶尔会送我些今天余剩的茶点,我也算是蹭了顿口福;也正是因为这个,大少爷那次请我尝咖啡的时候没有丢丑。

酒店正缺打杂的人手,我报名了;又靠西点师的关系推荐成了他的所谓徒弟。当然教学是有报酬的,我把上次嫁衣赚的钱的都充当了学费,还包括他家的花猫翻墙蹭食时给很多的小鱼干。

他的手比我巧很多。一杯苦涩的咖啡,掺入不同分量的奶和糖就拥有了不同的名字和口感;奶油打至发泡再往咖啡上一盖,像是铺了层雪沫;最后淋上巧克力酱,手腕一摇就可以绘出心形或叶子形的图案。原本只是普通饮品经他的戏法涅槃成了艺术。

更让我觉得有趣的是他做蛋糕的时候,调兵遣将般,面粉过筛、鸡蛋打发、牛奶搅匀、砂糖轻倒,必不可少的是黄油,这种从奶中熬炼的脂类竟像是有股魔力,使那些点心脱胎换骨,还未出炉,就可以闻到那阵勾人心魄的香味。

我大概有点明白大少爷为什么对西洋事物那般着迷了——确实到处充满着诱惑。

我恪守着这个古老国家对老师当有的崇高敬意,一举一动都要符合“礼”;师父说我木讷,我叹那是规矩。

学徒的日子绝非一帆风顺,我亦烤糊过多个蛋糕和派,又舍不得扔,留下能吃的部分带回去就着水当晚饭;饭后继续缝补当日接的衣裳。

师父先教我做蛋糕胚子,见我有所长进,又指导我用奶油和水果装饰,就像我绣花一样。

他边为我演示裱花,边回忆市长女儿的婚礼,因为那个压轴的五层大蛋糕就是出自他的手艺。其实就算他不说,我也可以猜到那个婚礼当是隆重,气派,热闹,笑语盈盈的。

我问他做这样的蛋糕要学多久?

他哈哈地揶揄我笨脑袋瓜一辈子都学不会。

这时有侍者进来取餐,说118号桌客人点了两杯奶茶和半打蛋挞。师父看了看手表又瞧了眼烤炉,回复尚在烤制,等好了自己会送过去。

我也没心思继续看那繁琐的蛋糕裱花,托着接盘,守在烤炉前静候着,盼着尝上一口那刚出炉的,热气腾腾的,焦糖绽开的葡式蛋挞;美名其曰那是试吃。

师父催我赶紧去送不要耽误了品味时机,我遂捧着托盘向大厅里移步,没走一会儿心里反而打起了退堂鼓。

竟然是他!亦或许......不是他?

到底是不是,我不确定,只是看着背影很像,又不敢靠近。

我朝思暮想却又不敢去见的人,此刻就在我眼前。他对面的坐应该是他的妻。

我把盘子交给旁边的侍者帮忙代劳,自己溜到洗手间去洗了把脸希望能清醒一点。

猫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有时候上窜下跳胆大包天,有时候却怯弱畏缩,反像只见不得光的老鼠。


第八次见他,不是真人,而是酒店贴的大海报,孩子满月酒的宣传。原来离上一次看见他已经过了近乎一年。

一年对于我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人们说天上一天,凡间一年,神仙的逍遥日子我是享受不了,唯一能与之匹敌的也许就剩这无穷无尽的时间。

我抬头看了那张海报很久,他还是那么俊朗,笑得灿烂,臂拥着他的妻——确实像他描述的那样,妍丽娴雅,静如秋花。作为裁缝,我为我制的衣裳有这样秀美的主人而宽慰。

我又想起他的身份,念及他现在平安无事,便也安心许多。

又或许说,太过安静?不同寻常?

我被自己的念头震住了,有些慌不择路。

我靠一大块的黄桃蛋糕贿赂了前台小姐,错开饭点,在下午逮了个空闲,借酒店的电话给他家拨了过去。他家是酒店的贵宾,电话号码都被清晰地记录在册。

仆人去唤他的时候我告诫自己要冷静,可当他的声音一响,我刚才酝酿好的词句就都如风吹般消散了,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半晌才哆哆嗦嗦憋出句:“喂......”

“请问你是?”电话不过一种媒介,相隔的距离使连声音都变了形。

“给你补过衬衫的那个裁缝。”论道理,那套婚装更能代表我的技艺,但在我心里未及那晚短短相遇的温情。我没有说自己的名字,因为这个世上很多记忆只是停留在某个动作上,至于那个人叫什么长什么样迟早都会被冲刷干净。

他想起了我,语调也轻松起来:“很久没见过你了,你还好么?”

“很好。”我确实对于现状已经知足了——我喜欢的人,他过得很好。

“电话里说不清楚,我想我们应该见一面喝喝茶。你有空吗?”

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但我婉拒了:“我最近有些事,对不起......”一是后厨为了他家的喜事操办良多,我本身抽不出半天休闲;其次是我怎样目的去见他?见了又说什么?说什么还滴水不漏?想到这我忽觉自己这通电话打得实在是太莽撞了。

他倒不以为意:“我跟你说件事。我的儿子这个月要办满月酒,上次我结婚你没来,这次可不能再拒绝我。”声音倏尔一沉:“你救了我的命,我都不知该怎么谢你。”

他的母亲拜访我时给了我一大笔钱当谢礼,我没有要。平平一生,我从未见过这么多钱,心慌得很。

“我去你的店找过你几次,你都不在。”他有些责备我。

我解释了一通,要么我关店歇业蜷在小屋里昏天黑地猛睡,要么我去了酒店打工学徒,总之,都岔开了。

他惊奇:“你找了新工作?”

“嗯,在一家酒店里。”

“那恭喜了。”他接着又叹气:“只是你的织绣手艺了得,若是闲置真是可惜。”

我忙说:“倒也不是,我委托隔壁先帮我接活,我晚上回家后再赶。”

“那不是会很忙?”他问得小心。

我笑道:“我做工做惯了,若真的闲下来,反而浑身不自在。”

这次轮到他笑了:“你这话像是你活了千百年看透红尘一样,你瞧起来可比我还小些岁数呢。”

那通电话是以什么结束我不太记得了。作为长子,他肩负家业繁重,还愿意与我聊了那么长时间,我感恩不尽;作为顾客,他赞我技艺精巧,我感谢不已。

我告诉自己做事要符合猫的身份,而猫必须要报恩。


满月酒如期而至。舞池里成双成对,伴着小提琴和萨克斯的柔缓散漫的乐音,翩翩而动。台上歌女身穿高衩旗袍手捏兰花指,带着江南口音唱着你侬我侬,尽是风光旖旎。

这是孩子的满月酒么?上层社会想尽各种理由彰显财势气魄,我竟觉得像是参加了一场婚礼。

是不是一年前的债拖到现在偿还?这是劫,我躲不过的。

我游走在人群中倒酒,被他认了出来。他惊异地盯着我,看了眼我的装扮,也明白我就是在这个酒店服务。我有些尴尬,明明都回绝了他的邀请,却又在这个时间碰面。

他抿了口香槟,笑了笑表示没关系。他的手环上我的腰,一用劲我便扑进他的怀里,我第一次在公共场合与他靠得那么近,近到贴近胸口就可以听到那强有力的心跳声。

他俯身在我耳边低语:“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想到了一种动物,后来你说你也喜欢,我就当这是缘分。”我惊觉他才是只妖精,否则怎样才能如此蛊惑人心?

晏叔原曾写道:“犹恐相逢是梦中。”我的梦总是易醒。

又是枪声!我太害怕这种声音!

我回头一望,到处都是落荒四散的人和摔倒的桌椅;公子小姐,侍者乐手,只有在生死关头才会抛弃阶级一味逃命。

我清楚对方的目标是他,他的身份终究还是被发现了。敌方故意挑选这个宴会下手,人多眼杂混淆视听便于抽身,二也是讽刺与警告。

他不能死。他是一位年轻母亲的好好丈夫;他要继承家族产业发扬光大;他还是情报部骨干,他的背后是这个垂死国家的未来。而我,对于很多人来说不过是一介可有可无的裁缝。

我使劲推了他一把,他没站稳就跌坐在地上。我又赶紧把他往桌底挤,企图借助的厚长的桌布掩盖踪迹。

我抄起桌上的刀叉,跳上长桌四顾寻找可疑。把自己暴露在敌人的准星下很危险,我也知道,但我不得不这么做。

我以自身为饵,等待对方的下一枪。猫的视觉比人敏感得多,子弹的飞行都成了慢动作,我沿着飞行轨迹,寻到了角落里躲藏的黑影。我跳到他身上,狠狠拽住他衣领,一刀向脖颈割去,电光火石间却忘了他抵在我腹部的枪口。

最后一次听到枪声,疼痛伴随的重重幻觉,霎时竟觉得是解脱。

恍惚中我记起了那出《桃花扇》,苏昆生的嘤嘤悲鸣不绝于耳:“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幻境里,云雾缭乱,就像三月江南氤氲的层层水汽。一人手持琵琶独自跪坐,幽幽地唱着后庭遗曲;曲终人消,仅剩落红满地,春色寂寂。我从未亲眼见过陈叔宝,他对我来说只活在街谈巷议的传说里:飞天髻,景阳宫还有胭脂井。

舆图换稿,兴亡看饱,我与这片沉睡的土地一起活了这么久,也该为它陪葬。如今我渗出来的血可比桃花还要艳上几分。

我突然又很不甘心,我还有一事没来得及告诉他:这次宴席的蛋糕是我做的。可是它还未出场,就被永远锁入了冷宫。

若我还有力气,我定要叉腰夸耀自己一番,神采飞扬地,就像他跟我提起西洋的种种美好的一样。

最后的一丝触感,我被人抱在了怀里。

第一次在剧院其实是我故意撞了他,是我用尽猫的妩媚腻态去勾引他,鬼迷心窍。

那晚他匆匆从我的店离开后不久,又进来了一个人,他架了副墨镜,低头掩面,闷声问我刚才那人穿着如何又去了哪个方向?我毫无心机地一一回答。

都是我的错。

传说猫有九条命。

我一共只见了他九次,却次次要命。

如今这最后一条,也该是他的。

是我该死。

我,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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